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,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组织力、凝聚力和引领力,选树优秀典型,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的工作热情。根据(辽宁工大团发[2022]5 号文件、辽宁工大团学联发[2022]3号文件)相关要求,经学生个人上报、团支部意见、班导师意见、团委等进行评审,现将建筑与交通学院2021-2022学年“五四”评优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
公示期自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。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、来电、来访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对公示人选的意见,反映意见要实事求是、内容具体详细、真实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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